保證產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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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順利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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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110年11月8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且大門深鎖,復經警局查訪該大樓保全稱,屋主為陳邱○盡,但已死亡,目前已無人居住許久,本件拍定後點交。
2‧另經函詢相關主管機關後,查復無發生火災受損、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之紀錄,惟依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110年12月8日北市警中分刑字第1103070762號函稱,除了屋主死亡以外,該址並無其他死亡案件發生,請應買人注意。
《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指名:蔣先生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