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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1287建號建物110年12月27日現場查封時承租人王○吉在場稱向債務人承租居住使用中,租金每月8000元,承租人稱已住20年,原有簽訂租約,惟時間太久已找不到,也沒有約定租約何時到期,沒有增建或外推,房屋下雨天會漏水,嗣後債務人於111年1月20日陳報租約,租期自110年8月1日起算至112年7月31日止,因租約訂立於查封前,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給付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指名: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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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0922-46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