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據第三人侯○仁在場稱,係向債務人承租使用,租期自102年12月5日至103年 12月4日止,租金每月33,000元,並提出租約影本為證,現仍持續繳納租金,租約範圍僅房 屋部分,未承租停車位,並稱無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另本件含共有部分3801建號為地下5 樓編號61號之機械車位,目前無人承租使用,故本件房屋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停車位部分拍 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9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79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