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情形 一、710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一樓鐵捲門為開啟狀態,可通往二樓,現場無人使用,亦無水電, 留有廢棄物,故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二、拍賣標的經本院妙股111司執22938號案件執行同棟建物並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 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 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 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 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